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自2018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对市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市体育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作为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水平的重要举措,全面彻底狠抓整改工作。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部署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局党组先后16次召开会议,研究设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编制整改方案、举一反三自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等工作部署及重大事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各成员、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切实将自身摆进去,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分解整改任务,落实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单位,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强化整改攻坚作战、强化跟踪督导,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领办,经常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局党组各成员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各自领导分管的项目问题,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对照涉及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分别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0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完成率100%。自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共落实整改措施104项,完善制度35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涉及问题的人员,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教育提醒22人次,批评教育1人,挽回经济损失563992元。
一、关于“党组核心作用不强,政治思想建设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工作,助推温州体育事业发展。一是研究制定了《温州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2019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和2020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明确了全年重点目标、项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二是制定了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2019年重大体育赛事清单、2020年清单,梳理完成入选《温州市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赛事, 对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5号)体育产业奖励政策的,按规定在第二季度兑现奖励政策;成功举办了2019年国际铁联长距离铁人三项世界杯赛、“一带一路”国家间群众体育比赛交流活动、国际女子公路自行车赛等国际比赛和2020年全国国际式摔跤锦标赛。三是牵头起草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意见》,由市政府印发。四是在全国率先推出的百姓健身房项目得到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充分肯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开发了全国首个“社团进社区”工作管理统计软件,组织跆拳道等6个体育社团4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进驻百姓健身房,每年提供1000多节免费健身课程,并实行网上点单预约,全年预计为2万多市民免费培训,增强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五是牵头起草《温州市社会力量兴办竞技体育训练机构扶持暂行办法》,全国首创体育人才培养新机制。六是积极推进体育进社区、进公园,对各县(市、区)体育“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督导,确保体育设施建设项目落地,2019年新增体育场地150万平方米以上,努力推进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全省排位前移。七是参赛全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取得31金的历史最好成绩,名列全省第二。
2019年7月2日,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李建明率队来温州专题调研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工作,高度肯定我市体育改革工作。2020年9 月 29 日,国家体育总局和省政府在我市召开全国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现场推进会,全面推广温州体育改革经验。我市体育改革工作情况在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并8次登上“学习强国”平台、登上国务院网站、“浙里政”平台、《半月谈》刊物、《光明日报》头版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作情况》向全国推广。2019年12月9日,时任省委书记车俊专门就我市体育改革工作作出批示“认真总结提升,稳步在全省推广”。成冲岳副省长多次作出批示肯定。2019年以来已有40多个省、市体育部门专程来我市学习考察体育工作。市体育局获全省体育系统2019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全省唯一的体育改革创新奖、体育突出贡献奖,获市委市政府2019年度考绩优秀单位。
(二)大力加强班子政治思想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战斗力。一是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平台作用,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认真分析、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的基础上,2020年4月19日,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把自身摆进去,集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增强辣味,有效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达到了沟通思想、发现问题、提高认识的预期目的。二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主要领导与副职领导、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局副职领导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谈话;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其他负责人、单位中层干部谈心谈话。两年来,局主要领导已与干部谈心谈话100多人次。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先民主后集中,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决策。严格按《党组议事规则》议事,严格执行党组决议,有效提升党组会议质量,树立了党组权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党组决策制度,5万元以上大额经费使用均列入党组会议事内容。四是在巡察组和组织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局班子成员大幅调整,基本形成年龄结构相对合理、专业互补的班子,战斗力、执行力明显增强。
3.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班子政治理论素养。一是每年研究制定《温州市体育局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对每月的学习内容作出科学安排。局党组每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10次以上,以理论指导和推进温州体育改革发展。二是根据每年度《局领导下基层调研、讲党课、参加组织生活会安排表》,确定每位局领导联系一至两个基层党组织,要求局领导将下基层指导体育活动与调研工作相结合,每位党组成员一年至少讲1次党课、至少完成1篇调研报告,以调研和调研成果指导推进体育改革发展。三是研究制定《温州市体育局关于开展“三服务”活动及建立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局领导结对联系的体育类企业、体育社团、运动队、乡镇,将调研工作与“三服务”有机结合,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局系统各支部每年制定《全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表》,各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议、组织1次主题党日活动或党员大会,丰富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
二、关于“干部管理力度不大,组织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每年研究制定《温州市体育局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表》,对局系统党建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各支部每年研究制定工作安排表和主题党日活动安排表,对支部全年工作和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对市体彩中心党支部、市水上运动中心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加强支委人员力量,增强支部凝聚力。
(二)加强干部管理力度。一是开展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开展“向组织说说心里话”活动,局主要领导逐一与每位中层干部谈心谈话,研究制定了《温州市体育局干部调整轮岗方案》,调整了8名中层干部岗位,其中转任与免职6名,提任2名。二是理清干部借用挂职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局机关借用(挂职)工作的通知》,从严控制借用(挂职)人员数量,并对借用挂职审批程序、借用挂职时间、借用挂职人员的培养使用管理、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规范。三是清理混岗交叉任职问题。研究制定《温州市体育局关于逐步解决干部交叉任职问题的方案》,直属单位间混岗交叉任职的干部已大部分调整到位,其余的在亚运场馆建设基本完成后调整到位,全部回到原单位。四是加强干部出入境规范化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和证照管理的通知》,就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次数和时间、登记报备审批程序、证照集中管理、证照领用审批和交回要求、管理主体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并已开始严格执行。
(三)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选人用人必须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市直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温组发〔2015〕8号)规定的环节选拔任用干部,对民主推荐票数过低(少于50%)、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予提拔任用。坚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免职处理。
三、关于“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一是每年研究制定《年度局领导下基层调研、讲党课、参加组织生活会安排表》,确定每位局领导联系一至两个基层党组织,要求局领导将下基层指导体育活动与调研工作相结合,提升调研质量,以调研和调研成果指导推进体育改革发展。局主要领导每月至少下基层调研2次,其他党组成员每年至少到各自联系的基层党组织调研2次,每人至少上党课1次,每人至少参加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2次,每人均各自完成至少1篇调研文章。
(二)增强服务基层意识。研究制定《温州市体育局关于开展“三服务”活动及建立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局领导结对联系的体育类企业、体育社团、运动队、乡镇,将调研工作与“三服务”有机结合,提升调研质量和“三服务”质量,促进班子成员多下基层倾听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温州市体育局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投诉“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当年取消各类评先资格。
(三)增强担当意识。研究制定《市体育局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处室、具体人,年终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增强担当意识。克服畏难情绪,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制定了上陡门浦公园、杨府山公园智能化体育设施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多次讨论,牵头起草制定《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意见》,已由市政府发文。
(四)加强资金管理。研究制定《温州市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市级体彩公益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审核审批程序、项目绩效评价和跟踪督查程序、违规处理措施等,切实管好用好体彩公益金。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县联办重大体育赛事资金补助问题的通知》,对重大体育赛事的补助范围、标准、程序等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五)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一是严格青少年体育赛事购买服务预算管理,采购预算超5万元的,一律严格按照规定,报局党组研究决定。二是青少年体育赛事购买服务项目,一律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规定程序实施采购,采购预算超过100万元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预算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三是建立健全监督评价机制。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效果进行跟踪督查和绩效评估。对赛事实施单位加强监管,确保实施单位在器材保障、后勤保障等方面执行到位。
(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下属单位违规购买的工作服,以货币形式予以收回;对住宿费报销超标的,由当事人退回,并责成当事人和经办人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同时完善机关差旅费报销会计预审制度;对接待费用超标准的,由责任人承担超支金额,并完善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下属单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予以收缴。对以上违反财经纪律的当事人和责任人,根据情节分别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谈话诫勉或提醒谈话处理。
四、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纪律建设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每年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并由局党组书记与各党组成员、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每季度召开一次廉政分析会,定期分析研究部署廉政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市体育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各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三是建立班子成员向党组书记汇报“一岗双责”制度,班子成员每年年终向党组书记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促进“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成立了温州市体育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政府购买服务、工程基建等重点领域和群体处、训竞处、下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等重点岗位的监管,研究制定了《温州市体育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划》,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关键环节实行分离制衡,健全监管机制:一是公开项目资金。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项目每年的申报通知事项在媒体和政务服务网公告,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主动推送给项目单位;评审结果通过媒体和政务服务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政府购买服务、工程基建项目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全部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全部在市体育局网站公开,并通过微信等主动推送,广而告之。二是严格事中监管。对财务资金管理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核查;邀请体育界资深人士探索组建体育赛事监督员库,对购买服务的体育赛事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联系单签字确认问题,要经过项目建设单位集体研究。三是强化事后评估。对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扶持项目、购买服务的体育赛事实施情况,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三)加强体育赛事管理。研究制定了《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经费使用办法》,规范完善经费使用标准和购买服务程序,加强赛事活动监督管理力度。一是做好赛事经费预算。所有青少年体育赛事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关于调整温州市体育竞赛经费定额包干标准的通知》(温体办〔2016〕14号)规定执行,赛前经费拨付不超过赛事承办总金额的80%。二是加强赛中管理。设立赛事监督员,制定赛事评价表,对赛事各方面进行监管和评价。三是建立赛后监督评价机制。留存赛事相关材料(采购公告、购买单位申报材料、中标结果公告、购买服务项目审批表、承办协议书、秩序册、成绩册、赛事相关费用决算清单和单据复印件、赛事比赛图片、赛事小结等)建立健全赛事档案备查。成立赛事监督小组,对每项赛事实施评价打分制度,根据评价结果拨付赛事结余经费。
(四)加强体育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废除了《温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温财教〔2013〕674号),将原市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政策融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5号)。资金扶持方式以奖励为主,项目通过网络平台申报,阳光操作,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避免人为因素。
(五)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一是加强下属单位工程监管。责成体投集团、体育中心等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监督管理制度。责成体投集团修订完善了《工程项目风险防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工地考勤管理制度》,按照工程监管制度对各个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责成体育中心研究制定了《温州体育中心建设工程和设备采购发包管理办法》《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地考勤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二是加强体育场馆出租监管。责成体育中心研究制定了《温州体育中心免费或低收费使用体育场地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免费场次使用次数、收费类别、办事流程、场地使用注意事项等。制定“体育中心场地租赁价目表”、“体育系统活动场地使用联系流程”、“体育系统活动场地使用联系流程图示”、“体育系统活动场地使用联系单”、“体育系统活动场地使用确认单”,规范体育场地出租管理制度,提高体育场馆运营效能。三是责成市水上运动中心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外训管理。研究制定了《温州市水上运动中心外训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外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报销程序,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完善监督机制,指导督促水上中心成立了外训督查小组,水上中心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教练员签订《外训廉政安全责任书》;开展交叉检查与外训工作月度情况汇报机制,汇报外训实际人员名单和食堂用餐人员名单等,严密防止、坚决杜绝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防止违规使用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办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体育改革发展。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和践行“四个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局党组的核心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推进体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切实把“四个意识”内化为全局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二是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局党组抓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细化、实化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抓党建的责任清单。局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带头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六制六规范”、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三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履行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局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做到以上率下,切实发挥局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20889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温州市体育局党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