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牛牧瑶)2月21日,记者从山西省统计局获悉,2023年度全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圆满完成。据了解,这次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多阶段、分层、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在全省11个市、117个县(市、区)抽取了1025个乡(镇、街道),2639个村(居)委会,调查登记常住人口33.34万人。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零时。经对抽样调查结果进行科学推算,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3465.99万人,比上年减少15.36万人,减少0.44%。
二、自然增长状况
2023年全省出生人口21.31万人,比上年减少2.20万人;出生率为6.13‰,比上年下降0.62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9.11万人,比上年增加2.20万人;死亡率为8.38‰,比上年上升0.6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25‰,比上年下降1.27个千分点。
三、年龄构成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17.49万人,占14.93%;15—64岁人口为2421.53万人,占69.87%(其中:15-59岁人口为2198.44万人,占63.43%);65岁及以上人口为526.98万人,占15.20%。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750.07万人,占21.64%。
四、性别构成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769.69万人,占51.06%;女性为1696.30万人,占48.94%,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33。
五、城乡构成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52.01万人,占64.9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13.98万人,占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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