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民生信托投资人真的全额获赔?你想多了!

若引 饮食控制 2024-12-18 3 0

导读:从监管部门角度,如果所有投资人都去起诉,去申报债权,民生信托的风险就化解了。

昨天,信托圈内人发布了一篇《北京法院二审判了:信托公司资金池暴雷,全额赔偿投资人本息!》,大致内容是:

投资人韩女士于2021年将1500万元投进民生信托的一款信托产品,然而产品到期后却无法兑付,韩女士只拿到了105.79万元。于是,韩女士将民生信托诉至法庭。一审、二审法院均判民生信托全额赔偿投资人本息,泛海控股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判决让极大的振奋了其他信托公司投资人,不少人留言咨询,是否可以直接起诉ZR信托、四川信托获赔?投资人可以抄作业了吗?

在此,信托圈内人观点:民生信托的判决案例,对其他信托公司没有实质的借鉴意义,其他信托公司投资人不能按照民生信托投资人的方式取得成功。

民生信托投资人胜诉,是在特定条件下,多方博弈后的结果。

原创民生信托投资人真的全额获赔?你想多了!

民生信托具备以下条件:(1)销售产品时,有民生信托股东泛海控股董事长卢志强的公开信,以及泛海控股出具的《流动性支持函》;(2)民生信托是单一控股股东,庭审中不公开底层投向,资金被挪用事实充分;(3)有北京银保监局答复函,证明民生信托存在违法违规;(4)民生信托没有钱赔偿,无法执行;(5)民生信托希望投资人起诉,把债权转移给泛海控股;(6)监管部门希望投资人起诉,向泛海控股申请债权。

大家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北京法院判民生信托的案子这么爽快?投资者去立案都给他立,然后判决很快就出来了。

因为从风险化解的角度上来看,所有的投资者都去起诉,拿到一个民生信托的债权,民生信托没有资产可以执行。同时,也拿到了泛海的债权,投资者在泛海控股破产重整时可以去申报债权。从监管部门角度,如果所有投资人都去起诉,去申报债权,民生信托的风险就化解了。

在这个案件里面,律师不是主要作用,投资者不请律师,自己去打官司也能获得全额赔偿。在法院的自由裁量权里面,民生信托的这个判案里面,第一个起诉的投资者请的律师基本什么事都没做,本质上活是法官干的。法院启动了案件调查,查出来这是个资金池业务。当然,法院也可以不启动的,但是在民生信托里面,为什么法院启动了?因为,这是监管部门化解风险的方式。

所以,四川信托当初有投资者去向四川的法院申请要资金流水,要四川信托项目的资金投向,被法院驳回了;安信信托投资人各种起诉三四年了,一审都没审完。

那些借着民生信托全额赔偿来吹牛逼的律师,可以歇歇了!真有这本事,安信、新时代信托怎么可能打折兑付呢?四川信托、华信信托到现在也没解决呢?

投资者在民生信托赔偿不出来,执行不了,再提供给投资者一个机会,去泛海的破产委员会那边申报债权。如果投资人金额小,就是小额债权人,根据债权金额的等级,在最后破产重整中,是有可能获得全额赔偿的。破产重整案件中,政策一般有向中小债权人倾斜,多少万以下全额支付。比如,紫光集团重整案中,300万以下的是全额支付。

在民生信托的这个案子里面,不是民生信托全额赔偿,因为民生信托赔不出来,所以就给了投资人向泛海100%连带赔偿的债权,让投资人去申报债权,破产重整。如果投资人去申报,信托的风险自然就化解了。

当然,监管部门和法院并没有把泛海的风险化解思路告诉大家,只是向投资人释放信号。这个案件,只针对民生信托投资人有借鉴意义,对其他信托公司投资人没有意义,因为风险化解思路不一样。

这也意味着,民生信托短期内不会重组,也不会像安信信托、新时代信托那样出台整体兑付的方案。民生信托的债权全部转移给泛海后,有破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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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引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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