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规则
北京国际体育电影周暨国际体育电影电视联盟全球总决赛
(北京站)作品征集评选规则
米兰国际体育电影电视节(以下简称米兰电影节),主办方国际体育电影电视联盟(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Cinema Television Sportifs,简称FICTS)成立于1982年,并在1983年1月10日正式获得国际奥委会的认可。近年来米兰电影节每年吸引130个国家和地区参与,全球16个分赛站每年提交近千部作品参与国际体育电影电视联盟全球总决赛(以下简称全球总决赛),最终约150部入围作品将在全球总决赛期间进行展映,并角逐各个竞赛单元的奖项。米兰电影节期间,还举办各类展览、论坛和会议。联盟主席弗兰克·阿斯卡尼教授为意大利著名体育传媒专家、国际奥委会文化与遗产委员会委员。一年一度的米兰电影节是全球体育影视和体育文化的交流盛会,素有体育电影“奥斯卡”之称,迄今已经成功举办了40届。
北京国际体育电影周(以下简称电影周)作为米兰电影节重要分赛站之一,开展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旨在促进中国体育影视作品的创作与交流,为优秀作品走进米兰电影节提供一个国际交流平台,获选的优秀作品将直接入围全球总决赛。多年来,电影周作品评选工作由来自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会、国家体育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电影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中央新影集团、北京电影学院及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学者、资深导演和制片人组成,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规则和流程进行评选,具体设置如下竞赛单元:
1.奥运会与奥林匹克精神:传播奥林匹克的共同语言及其道德、文化和教育功能,弘扬奥林匹克运动知识及其价值观、促进奥林匹克运动发展的作品,包括过去和现在参加或者筹备奥运会的故事和主人公的事迹报道。
2.纪录片:记录与体育有关的人物、事件,以影视形式呈现的体育纪实编年史与研究,或具有调查性、历史资料性的体育影视作品。可细分为:单人体育项目;团体体育项目;伟大的冠军(单人或团体体育项目均可)。
3.体育与社会/体育与残疾人:内容以体育价值观、文化与教育为主,阐释体育道德规范、容忍、尊重、公平竞赛、社会包容、和平等社会价值的影视作品,或反映体育信息功能、教育功能以及促成某种社会规范功能的影视作品/展现残疾人通过体育锻炼重新融入社会的影视作品。
4.故事片:电影、电视电影和电视剧(首映或者知名制作人),也包括动画形式,要求其主题为体育,比如体育赛事、体育冠军、真实存在的或虚构杜撰的体育故事。本单元作品需提供演职人员信息。
5.电视节目与新媒体:时长不超过20分钟,体育节目、脱口秀和新媒体体育娱乐,包括在卫星电视、有线电视和地方电视台播放的节目;系列剧或者电视连续剧提交的必须是其中一集,内容不能中断且没有插播广告。
6.短片:时长不超过4分钟、不短于30秒,鼓励体育、影视、新闻传播及其他专业人士拍摄与体育运动、奥林匹克精神、人文体育、社会体育等领域的各类视频等。
7.冬季运动:以冬季运动为题材的短片或电影、电视剧等。充分表现冰雪运动给国民带来的理想和信念,展现冰雪运动的独特魅力。本单元作品需提供演职人员信息。
8.学生作品:鼓励体育、影视、新闻传播及其他各类专业的青年学生拍摄与体育运动、奥林匹克精神、人文体育、社会体育等领域的各类视频、短片与纪录片等。
根据全球总决赛规则,电影周评委会可根据征集作品情况酌情调整电视节目与新媒体、短片、冬季运动等竞赛单元。
以上竞赛单元的优秀作品有机会在电影周展映中与观众见面,获得体育影视创作奖励,并代表电影周参加全球总决赛,与来自全球五大洲的体育影视作品同台竞技,交流学习。
所有获选作品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主题内容: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契合现实;弘扬积极的体育价值观。
2.艺术表现: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声音、画面等各方面表现到位。
3.制作水平:提交作品的质量过关,符合参选单元的技术要求;拍摄和制作的水平较高。
4.创新与突破:主题或表现手法具有创新性,在技术或艺术上有突破;为体育影视未来发展方向作出有益探索。
作品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以下评选程序进行:
1.初评:根据作品提交情况,将作品和资料提交评委会成员进行预先审看,并组织现场评选。
2.终评:评选委员会集中进行终评,由评委会主席组织,明确评选流程、评选标准、工作安排等,每个单元选出1-2部优秀作品(如无优秀作品则该单元空缺)。
3.撰写评语:评选委员会主席组织评委为每部获选作品撰写评语/推荐理由,评委签字确认评选结果。
经过评选后获得推荐的影片资料和信息将用于以下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1.在《第20届北京国际电影周宣传册》和北京国际体育电影周官方网站上发布;
2.以宣传资料的形式在电影周官方相关物料及现场发布;
3.在电影周的音、视频宣传资料中使用。
以上征集评选规则最终解释权归电影周组委会所有。
北京国际体育电影周
“最具传媒人气影片”评选规则
2024年第20届北京国际体育电影周(以下简称“电影周”)活动将继续秉承“传承奥运,促进发展”的宗旨,为了更好地在大众中普及运动,让体育电影走进大众视野,本届电影周组织“最具传媒人气影片”评选,由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业内主流媒体,以及线上视频平台、自媒体等传媒机构的业内权威媒体组成评审团,借助媒体人独到的视角和敏锐的嗅觉,推荐出具有体育文化内涵、最具传播力度、能够引起大众广泛共鸣的优秀影片。同时充分利用媒体人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体育电影在媒体及行业内的传播范围,对体育电影的宣传推广起到促进作用。
电影周“最具传媒人气影片”评选工作由业内主流媒体与业内权威媒体组成的媒体评审团执行,依照《北京国际体育电影周暨国际体育电影电视节全球总决赛(北京站)作品征集评选规则》,对通过初评的影片进行统一集体打分,媒体评审团成员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规则的流程和原则进行评选。
(一)评选范围:2024年第20届北京体育电影周征集作品中由初选评委甄选出的40-50部进入终选的影片。
(二)评审团组成: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业内主流媒体,以及线上视频平台、自媒体等传媒机构的业内权威媒体。
(三)奖项设置:该单元拟设立1个奖项。
(四)“最具传媒人气影片”获奖作品可以与电影周其他单元的获奖作品相同,是否获奖的决定权完全居于媒体评审团。
(五)“最具传媒人气影片”的评选时间应在电影周评选结束后一至两天进行。
(六)评选结果产生后,媒体评审团为获奖作品撰写推荐评语,或录制推荐视频,并将结果告知电影周评委会,由评委会主席签字后最终生效。
以上征集评选规则最终解释权归电影周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