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专业人才招引力度,强化现代化瀍河建设的人才支撑,助推瀍河回族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计划
(一)45周岁以下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即符合《洛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认定的A、B、C、D类人才,以及符合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不限具体专业。自本次公告发布后,常态化受理报名。
(二)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引进专业范围详见《瀍河回族区引进博士研究生专业范围一览表》(附件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不限具体专业。自本次公告发布后,常态化受理报名。
二、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毕业生、留学博士毕业生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书;
6.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以报名当月为准;
7.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毕业生须取得报名所用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所示专业名称须与《瀍河回族区引进博士研究生专业范围一览表》中所列专业一致;留学博士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示专业,须与所列专业相似相近;对于《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国内高校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考生的专业,重点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内容进行综合判断;
8.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具有真实意愿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由对考生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9.具备拟录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瀍河回族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诚信记录有问题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高等院校招生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受理报名
报名人员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瀍河回族区“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第一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境外留学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材料、职称证、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扫描件PDF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人才类型+姓名”,如“A类人才+李某”“博士研究生+张某”。自本次公告发布后,常态化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三)直接考核
考核采取专业能力评估+面试的方式进行。
1.专业能力评估。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从业经历、工作实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估,满分为100分。
2.面试。以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学习创新、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核综合成绩得分。满分为100分,按照专业能力评估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权重计算,即专业能力评估得分×0.3+面试成绩×0.7得出最终成绩。专业能力评估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核综合成绩得分为7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的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研究审议
对通过考核人员,充分结合其专业所长、工作实绩、个人意愿和我区实际需要、用人单位用才需求等情况,予以精准匹配荐岗,并提请研究审议。
(五)办理聘用
对经研究确定拟聘用的人才依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相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公示。通过体检、考察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才与瀍河回族区签订服务承诺协议,并由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跟进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拟引进人才自接到通知起,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拟引进人才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须由本人负责与相关单位解除,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解除的不予聘用。
四、待遇和管理
(一)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待遇和管理
以“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予以从优支持。
(二)入职事业单位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的相关待遇和管理
1.岗位职级待遇
引进人才均安排在瀍河回族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工作。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引进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管理岗位的,工资级别按七级职员(相当正科级职务)执行;引进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聘用至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首次岗位聘用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没有相应岗位情况下,可按照我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且连续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聘用单位应拿出年度职称晋升评审计划岗位总量的20%,优先评聘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服务期限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1年)。
3.职业发展
对于引进后表现优秀的人才,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
4.跟踪培养
引进人才纳入全区高层次人才库重点培养,进行重点跟踪服务。
5.补助补贴
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服务期内可享受区级9万元的安家补助。同时按政策落实洛阳市关于人才引进相关补助补贴。
6.子女就学
对引进人才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子女,可根据人才意愿,不受学区限制,协调在区管公办中小学择优就读。
7.住房保障
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申请住房保障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统筹协调予以协助解决。
8.健康体检
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特别约定:引进人才在对应的最低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个人不得申请调离瀍河回族区,擅自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且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已发放的安家补助、人才津贴等须全额退回。除报考瀍河回族区编制管理的职位以外,用人单位不予开具其他考试同意报考证明。
五、纪律与监督
“绿色通道”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专业能力评估、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应恪守诚信原则,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工作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并监督“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欢迎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
六、信息发布
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为“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瀍河回族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3571882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附件:1.瀍河回族区引进博士研究生专业范围一览表.docx
2.瀍河回族区“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瀍河回族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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