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广汇物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广汇物流时任董事长杨铁军等9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至250万元不等的罚款。针对广汇物流,投资者维权征集正在进行,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维权,报名方式见文末。
告知书显示,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利润总额6.2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利润总额5559.7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2024年4月,广汇物流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的公告,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正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因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广汇物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9月2日停牌1天,将于9月3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与已退市的()相同,广汇物流亦是曾被称为“新疆首富”孙广信的旗下上市公司。此前的8月28日,因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广汇汽车的股票与可转债于当日被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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