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优学二建」《工程法规》16「考点+考题」夯实基础,稳步提升

志雄 健康知识 2024-12-13 3 0

「小优学二建」《工程法规》16「考点+考题」夯实基础,稳步提升

2022年二建备考已启动,大量题目积累是提分的关键,熟悉题型、练答题技巧、查知识薄弱点。还不知道怎么学的小伙伴可以跟着小优一起学。【小优学二建】栏目正式开始,2大公共科+5大实务,每日推送,小优与全国二建考生一起打卡过二建!   今天小优给大家整理了《工程法规》第四章节第一小节中几个重要的知识点,赶快来看看你都掌握了没有?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知识点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一、合同的形式 1、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例如默示合同) 其他形式合同定义: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 合同的成立,也可以称之为默示合同。 举例: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纳房租,出租人接受。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  1、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 计合同、施工合同等。  2、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知识点二:建设工程工期的规定 一、实际开工日的认定(判断法则:恶意人吃亏) 产生争议起诉的,法院应分别按以下情形认定:  1、计划开工日期后才施工 (1)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2)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 间为开工日期;(发包方原因)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 开工日期。 2、计划开工日期前开始施工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先行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 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3、其他情况(综合考虑)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 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 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 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二、实际竣工日认定(判断法则:恶意人吃亏) 产生争议起诉的,法院按以下方式处理: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 实际竣工日;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 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知识点三:建设工程价款的规定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核心思路=基本原则→具体原则(对号入座) 1、基本原则: ①合同约定; ②补充协议; ③合同相关条款或 交易习惯。 2、具体原则: (1)价款或报酬: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2)履行期限: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 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建设工程合同中应当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方法 (1)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调整信息的; (3)经批准变更设计的; (4)发包方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费用增加的;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三、阴阳合同的处理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 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 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 四、同一工程订立数份无效施工合同的处理 1、质量不合格:不付钱。 2、质量合格: ①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 ②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 五、预付工程款与工程进度款相关规定 1、预付工程款按照合同价款或者年度工程计划额度的一定 比例确定和支付,并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抵扣。(预付款) 2、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 告。发包方收到工程量报告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核 对并确认。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照 工程进度分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和支付。(进度款) 六、工程竣工结算 七、应付工程价款之日的确定(计息日) 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依次按照: ①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工日; ② 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日; ③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日。 八、工程欠款利息的有关规定 1、双方对欠款利息有约定的:按约定利率,但不得低于合同 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九、工程垫资的处理  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垫资。  2、垫资处理: (1)双方有约定按约定; (2)没有约定,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十、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大前提:质量合格) (1)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 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 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 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3)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 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装饰装修工程同样适用,但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 所有权人的除外。 (5)双方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如果损害建筑工 人利益,该条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注意无效条件)   知识点四: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一、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 (1)具有违约行为; (2)造成损失后果; (3)违约行为与财产损失存在因果关系; (4)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 二、赔偿损失的范围(损失计算方法) 赔偿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是,总和不得超过违约 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非违约方的减损义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非违约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 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 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知识点五: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一、合同效力的类型 二、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特征(总原则) (1)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不得履行; (3)自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自始无效) 2、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体原则)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3、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 力。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 他部分仍然有效。例如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部分自始无效,有效部分依然有效) (2)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 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自返还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 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过错) 4、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 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 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a)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b)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 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无效的免责条款(合同是否有效都适用)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 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四、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 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 追认后有效。 (2)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 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 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1)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 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 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 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 的利益。(注意是利润不是合同价) (3)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 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知识点六: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一、合同权利的转让(债权人变化)  1、合同权利(债权)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即可,无须同 意) 2、三种转让无效: (1)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基于特定身份订立的,如出版合同、委托合同、雇用合同)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民法典》规定,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债务人对让与人(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新债权人)主张。 4、主债权转让的,从债权一并转移。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 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 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如债权人人变更,房产抵押未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效力) 二、合同义务的转让(债务人变化)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 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 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 需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其转让行为无 效,对方有权就转让行为对自己造成的损害,追究转让方 的违约责任。(例如买卖合同中,卖方变化需经买方同意) 四、可撤销合同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机 构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1、特征 2、撤销权中的人物和机构(谁能用?向谁请求?) 人物:受损害人;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 3、法律后果 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中有效的部分依然有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 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90日、其他1年)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如涉黑情形,入狱1年内)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总原则: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发生日5年) 五、合同解除 1、合同解除的两种方式 (1)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 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协议解除,需协商一致;附解 除条件合同,条件达成后即解除,无须协商一致,恶意促 成条件除外) (2)法定解除(符合法定解除条件):通知到达对方时, 合同即可解除。 2、法定解除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预期违约)。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逾期违约)。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性违约)。 3、合同解除的程序 (1)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法定解除,通知到达即解除) (2)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附解除条件合同,条件达成即解除) (3)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 方时解除。(法定解除未通知,诉状送达违约人即解除) 六、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 1、发包人解除施工合同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 除合同。 3、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同无效施工合同后果一致,合格付钱,有过错各自承担。   知识点七: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 法定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停止违 约行为 约定责任:支付违约金或定金(二选一) 二、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 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 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三、定金 (1)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2)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3)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注:定金=min(20%,实际交付)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5)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违约责任的免除 (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 明。 (3)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五、考题中有关违约赔偿计算题的解题技巧(三步法)  第一步,算初始条件(提干告知)。 第二步,看谁违约,并求结果。 第三步,反推过程 真题练习 1、【2021-真题】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B.电子邮件不能视为书面形式 C.书面形式仅指合同书面形式 D.默认合同是指当事人默认的合同 2、【2021-真题】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B.电子邮件不能视为书面形式 C.书面形式仅指合同书面形式 D.默认合同是指当事人默认的合同 3、【2020-真题】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3月1日,发 包人于3月10日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为3月20日。接到开工通知后,承包人由于人员、设备未能及时到 位,3月30日才正式进场施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该项目开 工日期应当为( )。 A.3月1日 B.3月20日 C.3月10日 D.3月30日 4、【2015-真题】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该工程竣工日期应为( )。 A.提交验收报告之日 B.建设工程完工之日 C.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D.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5、【2016-真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 定不明,则应付款时间为( )。 A.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的,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B.工程价款确定之日 C.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为竣工结算完成之日 D.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6、【2021-真题】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 法》,下列情形中,属于发承包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合 同价款调整方法的有( )。 A.施工企业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更改施工组织设计造成教育费用增加的 B.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调整信息的 C.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 D.经批准变更设计的 E.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的 7、【2021-真题】关于建设工程款结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争议的工程量,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不得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 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B.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参照最后订立的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C.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D.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施工合同均无效,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当事人可以请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8、【2021-真题】关于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机关、事业单位与中小企业订立施工合同,可以约定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 B.机关、事业单位与中小企业订立施工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利息,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三支付逾期利息 C.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约定不明,建设工程未交付的,起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时间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D.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没有约定,建设工程己实际交付的,起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时间为竣工验收之日 9、【2017-真题】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一方违约后,另一方采取 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接到违约方的通知后,守约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B.守约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可以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C.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自己承担 D.未接到违约方的通知,守约方无需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2017-真题】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属于无效的有 ( )。 A.承包人对工程内容有重大误解订立的 B.未取得相应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订立的 C.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订立的 D.承包人胁迫发包人订立的 E.总承包人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他人订立的 11、【2021-真题】关于无效合同法律后果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无效合同自被确认为无效时起没有法律约束力 B.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折价补偿 C.无效合同中双方都有过错的,仅需承担各自的损失 D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12、【2021-真题】根据《民法典》,下列合同的免责条款中,无效的是( )。 A.因轻微过失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 B.因不可抗力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C.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D.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13、【2017-真题】2016年9月15日,甲材料供应商与丙材料供 应商订立书面合同,转让甲对乙施工企业的30万元债权, 同年9月25日,乙接到甲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关于债权转 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9月25日生效 B.丙于9月15日可以向乙主张30万元债权 C.乙拒绝清偿30万元债务的,丙可以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 责任 D.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于9月25日对乙生效 14、【2017-真题】关于施工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包人没有完工,发包人可以解除 B.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发包人可以解除 C.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以解除 D.承包人已经完工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可以解除 15、【2021-真题】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可以撤销 B.当事人可以放弃撤销权 C.当事人只能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撤销权 D.被撤销的合同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失去法律约束力 16、【模拟题】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 债务,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直接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依法 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 ) 时解除。 A.当事人起诉 B.法院作出判决 C.对方提交答辩状 D.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 17、【2021-真题】甲施工企业与乙钢材供应商订立钢材采购合同, 合同价款为1000万元,约定定金为300万元,甲实际支付定金100 万元,乙按照合同约定开始供货。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 生争议。关于本案中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若乙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应当向甲返还200万元 B.双方约定300万元的定金因为超过合同价款的20%而无效 C.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为200万元 D.若甲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应当向乙支付100万元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志雄

这家伙太懒。。。

  • 暂无未发布任何投稿。

最近发表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