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各县直中小学,各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动课余训练和竞赛的开展,切实提升广大青少年儿童的身体素质,发掘优秀体育后备苗子,备战毕节市第四届运动会。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县教育科技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决定于2024年5月31日至6月2日在赫章县第一中学举办赫章县2024年“阳光体育运动”暨全县中小学生篮球运动会。
为确保本次篮球运动会顺利召开,现将《赫章县2024年“阳光体育运动”暨全县中小学生篮球运动会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组队、科学训练、按时报名参赛。请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全力做好赛事筹备等各项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赫章县2024年“阳光体育运动”暨全县
中小学生篮球运动会实施方案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赫章县教育科技局
赫章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赫章县第一中学
二、比赛时间
2024年5月31日至6月2日
三、竞赛项目
高中男女组、初中男女组、小学男女组
四、比赛地点
赫章县第一中学
五、参赛年龄
高中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组队要求
(一)高中组: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民族中学、实验中学、野马川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乌蒙山学校、英才中学、华兴学校、西城区高中原则上必须组队参赛。
(二)初中组: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第八中学、民族中学、思源实验学校、乌蒙山学校、英才中学、华兴学校、新纪元学校原则上必须组队参赛,各乡镇初级中学及其他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愿组队参赛。
(三)小学组: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实验小学、第七小学、卸旗小学、黄泥小学、乌蒙山学校、英才中学、华兴学校、新纪元学校原则上必须组队参赛,各乡镇中心小学及其他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愿组队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篮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对规则的最新解释。
2.高中组和初中组比赛时间为40分钟(分四节,每节10分钟),比赛采用全场5对5比赛,由四节组成;每节10分钟,节间休息1分钟,半时之间休息4分钟。
3.小学组比赛时间为24分钟(分四节,每节比赛6分钟)比赛采用全场5对5比赛,由四节组成;每节6分钟,节间休息1分钟,半时之间休息4分钟。
4.比赛场地须按国际篮联比赛要求进行布置。
5.高中组和初中组男子使用7号球,高中组和初中组女子使用6号球,小学组使用5号球。
(二)赛制规定
各组别根据赛前报名情况确定赛制。
(三)报名及参赛要求
1.各组别每个队可报运动员12人,领队1名,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员1名。
2.参赛运动员需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参赛。
3.运动员必须经县内有资质的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需含心电图)适合该项运动,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间涵盖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上交体检原件、保险复印件方能参赛。
4.参赛单位需签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保证书》《反兴奋剂教育学习承诺书》《自愿参赛声明》,报到时上交方可参赛。
(四)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包含比赛中经比赛监督和仲裁认定的消极比赛行为)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最后按各队比赛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和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个队积分相同,按两个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胜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三个队(或三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其排名顺序依次为:
同积分球队之间的净胜分;
同积分球队之间的总得分;
同积分球队组内的净胜分;
同积分球队组内的总得分;
最后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
(五)特殊规定
1.参赛运动员染发、留怪异发型、纹身、佩戴有违安全饰品等与学生身份不符的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2.报名表上的球员号码即为参赛号码(号码范围0号至99号,不得使用空心号码字体),抵达赛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每队需自备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两套(其中一套必须是白色),号码必须一致。号码编号、尺寸按附件2标准执行,否则不予参赛。如无特殊要求,秩序册赛程中左侧为主队,穿白色球衣,右侧为客队,穿深色球衣。教练员必须着正装(正装包括运动衣运动鞋,但不得穿短裤拖鞋进入比赛场地),否则不得临场指挥。
(六)赛风赛纪
1.各参赛队教练员临场指挥时不得对裁判员大声喊叫、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经裁判警告无效时,判罚该队教练员技术犯规一次。
2.教练员临场指挥时不得辱骂裁判员、队员,经警告无效时,判教练员技术犯规。若重犯,则立即取消该教练员该场比赛的临场指挥资格。
3.队员在比赛中不能出现口吐脏字、肘击、伸腿、勾脚等行为,如出现,则根据行为的严重性判罚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犯规。
4.凡在比赛场内、场外打架或动手打人的运动员、教练员将被给予严厉的处罚,即取消运动员和教练员当场及之后比赛(本次剩余比赛)资格及临场的指挥资格,对领队、教练进行全县通报。
5.凡在比赛中闹事、罢赛及经认定打假球(含故意消极比赛)的队一律处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队或队员本届比赛并对相关领队教练员作出严肃处理。
6.各参赛队领队及教练要加强学生体育道德教育,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体育竞赛精神。若比赛期间发生任何不遵守体育竞技规范、不尊重体育道德精神的行为,将取消该参赛队的全部成绩,并对参赛队及领队、教练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其行为记入个人相关档案。
八、录取及奖励
(一)各组别男子组、女子组均取前3名,对获得前3名的运动队颁发奖牌,运动员颁发证书和奖牌(金、银、铜牌)并通报表扬,获奖单位和运动员根据《赫章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考核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中相关规定兑现加分等权益。
(二)各组别男子组、女子组获得前3名的代表队教练员颁发优秀辅导员证书并通报表扬,根据《赫章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考核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中相关规定兑现加分等权益。
(三)根据参赛队数量及比赛过程中的综合表现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优秀运动员奖”“优秀工作者”“优秀裁判员”奖。团体和个人奖均不超过同类别群体总数的30%,获奖者根据《赫章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考核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中相关规定兑现加分等权益。
(四)根据比赛技术统计设立得分王、篮板王、三分王、MVP及最佳阵容的评选,并颁发证书。
(五)获得各组别(男、女)第一名的学校将代表我县参加市级相关赛事。
九、资格审查
(一)比赛设立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从严从重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核查,如在赛前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不得改报他人。如在赛中、赛后发现有不符合比赛资格者,将取消本人或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比赛报到时,将对运动员进行指纹采集和拍照。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参赛队于2024年5月8日17:30之前,将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开幕式入场词电子版,统一打包以参赛单位及组别命名报送教科局学生发展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 ,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到
1.全体技术官员于5月30日上午14:30到赫章一中会议室报到,15:00召开裁判员技术会议。
2.各组别、各代表队于5月30下午18:00之前到赫章一中报到。
3.运动队报到时提交相关材料:(1)二代身份证原件;(2)体检表原件;(3)保险复印件;(4)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保证书;(5)反兴奋剂教育学习承诺书;(6)自愿参赛声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参赛。
十二、技术会议
时间:2024年5月30日15:00
地点:赫章一中会议室
十三、参赛经费
各参赛代表队、技术官员、裁判员的交通、体检、保险、服装等费用按相关财经制度回原单位报销。
十四、其他事项。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