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

瑛迪 患者指南 2024-12-12 2 0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   学分年度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人社局,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龙岩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工作,根据《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57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子模块的通知》(闽卫办科教函〔2019〕35号)精神,市卫健委、人社局决定在近期开展202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集中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在职在岗,具有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所获学分情况。   二、审验时间   2020年4月20日—5月31日。   三、审验程序   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由市卫健委中医与科技教育科(市继教办)会同市人社局专家工作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应在“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下载个人《福建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审验登记表》(以下简称《学分登记表》)(见附件1),做好验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学分登记表上2020年度取得的Ⅰ类学分、Ⅱ类学分、学分总数和完成情况,加盖“完成”或“未完成”印章,科室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各县(市、区)卫健局应做好复审工作,再会同同级人社部门一起验证,并在《学分登记表》上级主管部门年度审核意见栏,加盖“完成”或“未完成”印章,人社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卫健部门加盖公章;审验结束后,于6月5日前将《2020年度龙岩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率统计表》(见附件)报市卫健委中医与科教科备案。   (三)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单位审验对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初审,并将《2020年度龙岩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统计表》(见附件2)报市卫健委中医与科教科,市卫健委将会同市人社局一起验证。   四、审验标准   (一)学分审验对象及学分要求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或15学分)。已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未聘任者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时数。   具有中、高级医药卫生及护理专业“师”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年。   (二)学分审验材料提交标准   1.I类学分:录入方式为手工录入的,须按学分管理规定提供佐证材料;   2.II类学分:学分级别为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不提供佐证材料,其余学分级别(如公共必修课、发表论文、科研立项、自学、通讯继续教育等)均须按学分管理规定提供佐证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审核验证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资料档案。   (二)请各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做好本单位的学分审验工作;市卫健委中医与科教科(市继教办)将严格遵照审验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办理学分审验工作。   市卫健委中医与科技教育科联系人:王丹、罗芬芬,联系电话:0597-3298355;市人社局专家科联系人:温禄华,联系电话:0597-3383909。   附件:1.福建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审验登记表(2020年度)   2.2020年度龙岩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统计表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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瑛迪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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