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根据通知,山东省将电动汽车充电峰谷分为深谷、低谷、高峰和尖峰四个时段,在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222元、低谷时段为0.385元、平时段为0.555元、高峰时段为0.585元、尖峰时段为0.888元。
通知还明确,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以年度为周期,1年内不作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继续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完善后的分时电价政策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了此次政策的实施范围:在居民家庭住宅,以及居民住宅小区、农村社区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设置的,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和收费到户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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