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在旧社会不知道使多少人家庭破败、妻离子散。而这一幕现在又在我华夏大地上到处复燃,其带来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现在不得不引起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了。
说起民间高利贷,说好听一点就叫“民间理财”,其实就是真真正正的高利贷。
我因为投资失败和经营失误失误后,无奈地走上了民间借贷的路子,仅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将我的原有资产赔光,并且还欠下了高达1500余万元的巨额外债。 无奈之下我只好携全家走上了四处流浪、到处躲债的地步。
因为银行界的嫌贫爱富等原因,很多中小企业和个人都无法从银行贷到款,无奈当他们急需周转资金或急用时,只能走上借高利贷的路子。
民间高利贷利息月息一般都在5分---1毛2之间,当然特殊情况还有更高的。5分的概念就是月息5%,年息60%,1毛2的概念就是年息144%远远高于银行贷款年息5.31%的利率。
那么,这么高的利息国家难道就不管吗?是啊,本来国家对民间理财是持支持态度的,其原意是想把民间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然后再放到某些较大的比较有前途但是还缺少资金的企业中去,以便体现集中资金办大事的想法。并且,还有很多专家、学者甚至提出了让民间理财合法化的建议。但是现在通过社会上出现的一系列复杂问题不得不让高层领导们应该重新考虑和审视这个问题了!
有些人可能会问,这么高的高利贷难道政府部门就没法管吗?其实这还真是个很难解决的头疼问题。理财公司在某些精明律师的指导下,贷借双方签订的所谓“借款合同书”是天衣无缝,你从字面上根本看不出他们放高利贷的猫腻。例如你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按月息10%计息,那你就打10万元的借条而他们只给你9万元,或者给你10万元,而你要打11万元的借条。这样即使将来闹法庭上也借款方也无可奈何。因为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这样一月到期后就必须将款还上。如果到期不还不上,他们就会纠集一伙很势力人群到你家去闹、打、砸或威胁等。
就因为民间理财有如此高额的利润,于是全国各地雨后春笋般的兴起了大量的理财公司。在我市这样一个不大的县级市或明或暗的理财公司就达600余家。正规的理财公司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般就是投资咨询、信息咨询等,而黑理财就直接在自家有自己的资金或从亲朋好友处已2、3分的利息融部分资金就开张了。
民间理财不仅严重的扰乱了银行正常的资金吸储能力,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我地某人因为欠理财公司的款到期无法偿还,被他们打成残疾。
还有一人因到期无法偿还,而理财公司的打手们苦苦相逼,无奈之下喝药自杀!
前几天,老家的一个弟弟来电话说:咱村的xxx因借高利贷还不上也全家跑了。还有xxx 因为替某理财公司讨债打上了人被公安局逮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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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深受高利贷毒害、至今在外躲避的我是深有感触啊:民间高利贷确实到了该管一管的时候了,等到这个毒瘤彻底恶发的的时候就为时已晚了